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黃應貴(1994)從田野工作談人類學家與被研究者的關係

本文的目的是為了尋找知識上的新可能而回到田野工作本身,主旨在於綜合人類學理論的看法,而為田野工作找尋一個位置與意義,此外,為了確立田野工作的正當性,作者點出田野工作傳統上遺留下的問題並提出一個替代性觀點加以回應。作者的論點認為,田野工作不只是一個資料收集的主要方法,還具有認識論上的意義培養工作者的能力與視野。首先,他使工作者能由異文化的親身經歷體驗文化差異,以去除可能的文化偏見。其次,經由參與過程能了解被研究者的觀點。第三,由上述兩點會產生出比較觀點,產生文化差義和文化變異的認識和比較的視野,透過比較過程才能認識一個文化的特殊性。第四,長期而深入的田野工作可以培養整體的全貌觀,而且人類學要研究的是超越個人意識的「潛意識類別」。第五,田野工作能產生具有前瞻性的批判性視野。總的來說,田野工作就是透過整體性的深入了文化偏見與產生前瞻性的批判性視野。

然而,人類學由殖民主義傳統所遺留下的問題就是人類學家與被研究者之間的不平等關係,這會影響田野工作者培養出上述的能力與視野,因此,作者主張應在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建立「誓約式關係」[1]來縮短彼此之間的權力差距。強調人類學既是科學也是人類學,知識的生產也是種互為主體的創造過程,田野工作的貢獻在於更有效的呈現被研究者社會文化廣泛又深沉的特色,而能涵蓋多層面,又能涉及社會文化的基本核心概念。


[1] 所謂誓約式關係,其重點在於雙方有類似誓言上的交換,以塑造雙方的未來,而這種誓約式的關係承認一方(研究者)對於另一方有虧欠而鼓勵一種並非「功利主義者的普遍性善心」之德行。這德行強調的是感恩、忠實、奉獻與關懷,而與來自買賣的契約關係截然不同。後者是外在的且可以在適當時解約,其關係往往隨時間而消退,但誓約式的關係卻是來自施與受,是存在於人內心、隨時間的增加而滋長,甚至成為歷史的一部分而無意中形塑當事者未來的自我感覺乃至命運,因此,誓約式的關係所包含的,並不是把對方當作主體或客體,而是當作人。(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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