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回到社會學

昨日跟學妹討論資本論
觸發了我對於社會學的思考

回到基本議題
什麼是社會學的基本議題?
社會學的基本關懷?
研究出發點?
馬克思是"工人為什麼這麼窮?"(自身經驗就是負債經驗、子女被餓死的悲痛經驗)
答案是"現代社會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運作邏輯就是對工人勞動的剝削,從而產生剩餘價值,透過大量商品交換造成資本積累,最後形成了貧富差距,富者恆富,貧者越貧"。但是,光是概念化出"資本主義"此概念還不夠,必須指出"資本主義的內涵",也就是"為什麼可以合理的對工人剝削?"答案就是馬克思論證商品拜物教,商品價值被交換價值所表現而掩蓋了商品背後的社會關係,而我們以為交換價值就是價值的全部,但實際上我們遺忘了商品二重性中的"使用價值",於是勞動倫為廉價的商品。
之後有人又問,"那如果我們努力追趕,是不是有一天我們也能成為富人?"
這就是現代化理論者提出的問題,這成為一個天大的謊言,華勒斯坦就在批評現代化理論者的論點,而指出資本主義優勢者立於不敗之地的秘密,就在於不平等的差別結構,最後形成一個世界資本主義體系。

至此,有關"財富分配不平等"的問題已經大致被說完了,除非有人可以提出一個另類的經濟邏輯,否則,照華勒斯坦所宣稱的那樣,資本主義必然會努力鞏固不平等的經濟結構,無論是透過政治、文化、科技創新各種手段,不平等永遠不可能消除,當然我們仍然可以心存希望,認為有一天,貧富差距可以縮小,就像金磚四國崛起,看似有機會追趕美國,但實際上,表面上或許撐起了一種能與美國平起平坐的表象,但內部卻是問題重重,這種追趕美國的美夢,其實是犧牲許多人的生命、生存換來的,就好比富士康自殺的案子,或是北京奧運背後的胡同老巷,許多醜陋的現實自古以來都是這樣被掩蓋、遮蔽不談的。

對於受苦的人們我是心存同情的,然而,體認到自身力量如此渺小的我又能做些什麼呢?或許我可以在心裡打抱不平,但是看到有些人早已自我放棄,或者同樣只是怨天尤人的態度,不免讓我的同情心又收回,只覺得"他們"是自作自受,也可能是因為過去造孽今日必須償還,又或者是"天將降大任於世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還有一種想法"誰沒有苦難?如果不是眼看就要死掉了,何需我們為你們的苦難煩心",對於身處社會學社群一份子的我,當我看到那些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而廢寢忘食的前輩們,我反而感到憤憤不平,"為什麼原本也可能是養尊處優的人,要為了一群可能並不自愛的人們爭取尊重、爭取生存權、爭取平等?"簡單來說,"如果這些人根本不配當個人,那我們又何苦把這些人當人看?",我很慶幸我不是總統,說這句話的後果只是我的人格會被打折,而不會影響其他人對這個社會的信心,我當然知道這麼說或許會引起許多人的不滿,但是當生命走過,不斷遭到親近人的背叛以及聽取親人的警惕時,實在很難再抱持對社會的樂觀態度,對於最終選擇"獨善其身"的人,我認為才是最務實且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因為至少他不會再製造更多的苦難與鬥爭,並且還會這麼社會保存一點良善,如果這是個"一人一票"的世界,那麼"獨善其身"的人們至少為保存"文化多樣性"有點功勞。

我想思考的課題是,"面對社會不平等、不正義的事情時,我們該怎麼看待?我們能做些什麼?",除了高舉旗幟大喊"還我公平"之外,有沒有別的選擇,我認為鬥爭永遠帶來傷害,而且越是緊密聯合的團體越是容易彼此傷害的更深,於是"個人主義"成為確保和平的最終選擇,"冷漠"避免了外部傷害,但卻有可能會被個人內在無可宣洩的熱情給灼傷,未來的世界也許會更加和平(不再是個人傷人的世界),但卻有可能是個內在拉扯更大的世界,不過弔詭的是,人會習慣這一切,結果我們便成了機器人,我們不再需要享樂、不需快樂、因為我們只需要活下去。說到這裡,我似乎找到了人之為人的核心元素了....情緒,對於一個沒血沒淚的人,那還叫做人嗎?

回到"情緒",就是找回"社會學關懷"的方法,我該寫下我為什麼喜怒哀樂,我想我會更明白我走向何方。

市民社會

上課開頭的第一個提問是:這三篇文章的關連是什麼?是說同一個故事嗎?
鄧正來的論述看起來像是Charles Taylor的中文版,但真的是這樣嗎?Edward Shils的文章看似天外飛來一筆,為什麼要夾在中間呢?

中間的討論暫時略過,比較有意思的是最後的討論,談到台灣公民社會的發展現況。威哥舉的例子很有啟發性,他比較台灣律師聯合公會和德國的狀況,德國的律師工會可以參與各種議題、發表意見,例如廢除死刑之類的議題,國家層級的工會反而能跳脫地方利益有各種作為,相反的,台灣的中央層級工會則發揮不了作用,主因為工會中有很多人都還有威權體制下的文化遺緒,也就是傾向於服從的態度,當然也還有其他原因,但總而言之,台灣在形式上雖然具有市民社會應有的組織和機制,但是卻沒能發揮西方市民社會的那種作用。

我認為威哥提的例子正好可以連結到Edward Shils的文章,談市民認同的重要性。不過在老師的總結中,特別對Edward的文章作評論,強調任何一篇論述型文章都有其對應性,以Edward來說就是他自己區分出的三種民主類型,市民社會不是群眾民主,也不是追溯性民主,這些都是屬於規範性的概念。當我們面對規範性概念時,並無法直接用這些概念來檢證,而是要注意作者希望透過這樣的比較分析告訴我們什麼事,所以Edward真正要提醒我們的是,重點不在市民社會是什麼,而是在提醒其他類型有什麼不足,市民社會可以補充或修補這樣的不足,他注意到市民社會的構成,不只是要對機制做討論,也要關注到公民文化(civility)的面向,簡言之,他真正的論點在於,除了重視機制之外,文化是更重要的要素。

最後加入年鑑學派的觀點來看市民社會的意義。年鑑學派的基本理論架構區分為事件、局勢和長時段,市民社會在1990年代初期的匯聚意味著不等數的事件成為一體化的先聲,是冷戰過後結構瓦解,世界重新又整合為一體化的世界,市民社會的當代意義就在於,這是被當作一種理想上對於國家、政治、經濟之間關係的設想,透過市民社會的概念得到表達。換言之,市民社會其實是作為一種理念型存在,理念型的作用不在於現實中真正存在一個一模一樣的模型,而是要用此模型來說明不同類型中的差異與特性,理念型的建構其實是一種思想實驗,作為分析現實的概念工具,這也讓全球的交流找到一個共通的語言。

回到我的研究課題,社區營造機制究竟為地方社會帶來怎樣的轉變?
我認為若採取本堂課的語言,可以轉譯為,如果社區營造是一種市民社會的表現,那麼在此社團中,是否展現了市民認同?他們關注的議題涉及到了跨國族的族群關係,他們之間要如何共同生活?這其實是檢視台灣市民社會發展現況的一個個案,透過此個案,我們可以看到"公民社會的美德"是否存在,以及檢視現有市民社會機制存在的問題(例如過度依賴公部門資源、有依賴的想法、不獨立了),此社團要對抗的不是國家,而是資本和教育體制下的問題等。

我下課問老師,那我要如何找到理念型?
老師建議我可以去找多元文化的相關論述,不過最終還是要我決定跟哪一派別對話,透過理論思考為什麼現狀是這樣而不是那樣,是為了提出一種解釋。

老師一直有提到的核心問題是,洛克模式和孟德斯鳩模式有何不同?
洛克提出的是在國家之外的運作邏輯,不只是由市場組織,還包括"公眾"的面向,公眾必須表達意見,形成一種共意政治,(據說Charles Taylor剛面臨共意政治的失敗,主流論述轉為柴契爾夫人的新自由主義)Taylor必須尋找第三種模式,也就是借助孟德斯鳩/托克威爾模式。

我當初研究興趣的啟發就是來自托克威爾的<民主在美國>,現在又回到這裡了。
市民社會必須區分三個層次,各人-地方-整體
上學期上土地的文化政治,其實可以銜接上當代對於"土地"概念的強調,銜接點就在於這些論述都是面臨同一個"公眾",於是讓所有事情都混為一談。我的問題是,市民社會是如何在不同層次間轉換?轉換的機制?文化面項的特性呢?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很社會學

重看了一次"見樹又見林"
書中認為社會學的核心概念就是"社會關係"
書名的"見樹"就是要看到一個又一個的人
但是光見樹還不是全貌,還要見到"林",就是樹與樹之間的關聯和構成的整體

還記得大一最會背的一句話就是"整體大於個體的總和"
不過事隔多年我都忘光光了
因為學了太多就會忘掉最基本的核心課題
像是權力關係、文化、民主、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等等等
就讓我迷失在眾多概念之中
根本忘了社會學的出發點與關懷

上周參加"日常生活的政治工作坊"
談到社會學與人類學的差別
社會學會處理日常生活與"系統"、"制度"、"體系"的問題
人類學則是日常生活與儀式

不過這可能跟張老師是跟從哈伯瑪斯的理論觀點而來
所以將社會區分成"生活世界和系統世界"
觀心的課題是"社會整合和系統整合"
當前面臨的危機則是"整合危機"
提出的解決方案是"溝通"
強調"話語實踐"的重要性

事實上,這正是我應該思考的理論觀點
社會整合的意義就是"各種不同的人群如何和諧的共同生活"
這就是我整個研究的出發點
然而,我卻迷失了方向
有時候會受到人類學牽引
走到了關注日常生活與儀式的問題
也就是不同社會活動的意義,包括日常生活、節慶、社區課程、學校課程等
不過,這樣的區別可能也不是重要的區別
社會學也可以處理"意義"的問題
我也混亂了

可以說,
社會關係是多層次的
(1)零碎、混雜的日常生活(個人)
(2)社會體系(親屬關係、社區鄰里、家族認同、地方認同、族群認同、社會社團)
(3)國家(公家機關、學校、警察、郵局、國族認同等)
(4)市場(傳統交易市場、勞動市場(工作)、金融貨幣市場)
(5)宗教(教會、廟宇、清真寺)
(6)文化體系(道德、禁忌、規範、價值觀、常識、知識)

有的人處理關係本身的內在邏輯,有的人處理關係的轉變,有的人處理關係轉變的機制
有可能同時處理嗎?
端看我們如何發問
如果問"為什麼是這樣?"
首先解決"這是什麼?"
其次"會這樣的條件與過程(描述性)"
最後才分析"為什麼是這樣的機制(分析性)"

這樣的提問方式是一種對現狀的質疑態度
因為提問者對某現象的不滿、好奇或困惑
於是說明了某一種"情況、現象"
提出疑問說"為什麼會這樣?"
一般性的歸因都會從個人分析
但是社會學則傾向於做結構性、整體性的思考

回到我的研究課題
我的現象是什麼呢?
(1)社會社團辦識字班
(2)新住民上識字班
(3)地方上熟知新住民事務的是地方社團而非公部門
(4)辦新住民教育的單位是社會社團
(5)新住民上識字班必須得到家庭同意
(6)新住民無人加入社會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