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政治社會學期末報告評語(李丁讚老師)

「從霸權到治理」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概念探討,有很多豐富的內涵,值得再三討論。你能提出這個議題,顯示你對理論和概念的敏感度很好,很有潛力。也讓我印象深刻。

霸權的是一個重要的概念。但除了有機知識份子的提出,有碰觸到運作的問題,大致上都還只是一個理念或理想,要真正實現很困難。尤其,現代社會複雜多元異質,不同層次、不同場域,在不同時間、狀況,都有不同的運作邏輯,有複雜的權力和利益糾纏在其中,「集體意志」其實很難形成。在這種情況下,政治/國家如何再現社會/文化呢?

Hegel 就很明白指出,市民社會是一個私欲的體系,本身無法達成統一性,而必須靠國家的介入。但是,國家如何在這個複雜的私欲體系裡,達成普同客觀公平性呢?Hegel 並沒有指出具體的機制或過程,和霸權一樣(甚至比霸權更嚴重),這很明顯也只是一個理想或理念。

Habermas 公共領域的概念,嘗試利用公共論述的運作與連結,達成社會共識,型塑社會集體意志,算是一個比較具體的運作過程。但公共領域要實際運作,其實也是很困難的。

到Karl Schmitt 提出決斷論,任何社會的合一是靠政治不斷的決斷過程來完成的。國家相對於社會,有一種優先性。這裡的決斷論,跟後來 Foucault 的治理性,其實已經有一些相似性了。

妳說的很對,治理性其實沒有與霸權抵觸,而是霸權的補充。霸權帶者一個宏觀的計畫,缺乏社會脈絡的涉入,變得很不務實。治理性則是一種實踐理性。細膩地進入社會脈動之中,隨時面對新誕生的各種社會勢力,進行轉化整合。這是更「民主」、「平等」的過程。主權不是主觀「建構」而成,而是在社會互動中逐漸「構成」的。這已經接近一種「浮現」的過程。

建構或浮現,只是兩個理念型。真實永遠介於兩者之間,落在不同光譜之中。越民主的社會,越往構成或浮現的方向移動。用Foucault 的話來說,越民主的社會,月從「規訓」轉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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